一、部门基本情况
2018年汾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实有注册正式职工20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正科级干部5人、副科级干部7人、行政工人3人、科员2人。单位主要职责为:1、贯切党和国家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研究拟定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3、研究拟定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4、组织协调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5、负责卫生执法,医疗仪器、放射、环境和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等。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7、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性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8、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和规范,指导基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负责药具发放管理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9、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工作,联系指导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卫生、民政、城建、交通、经贸等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负责跨地区之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协调工作,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
单位总资产合计为14339180.76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为8404275.17元、固定资产为4922419.5元,在建工程902800元。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2、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3、负责公共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组织和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工作和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工作。指导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6、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和采购、配送、使用的有关规定。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7、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8、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管理、发布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
三、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2699538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12364 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2699538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12364 元。减少原因为:调出3人、退休人员工资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经费减少等。
2、政府性基金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
3、财政专户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
(二)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2699538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12364元。
1、基本支出2425918元,比上年减少1178984元。减少原因是:调出3人、退休人员工资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经费减少等。。
其中: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20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取暖费按照0元测算,交通费按照34800元/辆测算.
2、项目支出273620元。比上年减少33380元。减少原因是: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经费等减少。
3、(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无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四、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132500元,具体项目如下:
1、中医药发展项目20000元,主要依据晋医改办发【2017】41号,用途为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测算标准 无,测算过程 无,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良好。
2、地方病、艾滋病防治项目80000元,主要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用途为负责全市地方病、艾滋病防治项目的督导、核查、考核,测算标准 无,测算过程无,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良好 。
3、第一书记项目经费32500元,主要依据汾组通字【2017】2号,用途为确保外派下派干部到位并考核,测算标准:外派干部20000元/人/年,下派干部12500元/人/年,测算过程1人*20000元+1人*12500元=32500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良好。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017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54501元。其中: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30359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1161
元,减少原因是2018年不含司机工资。
2、公务接待费 3658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340元,减少原
因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
3、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元。
六、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八、2018年-2020年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18年规划收入2699538元,规划支出2699538元。
2019年规划收入2714538元,规划支出2714538元。
2020年规划收入2729538元,规划支出2729538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起到很大的作用,因而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2、“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支出。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5.xls
汾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