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职责:汾阳市农机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农机法规、条例、政策,研究提出我市机械化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机、牧机、和植保机械和农产品加工机械的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农机管理站。所属事业单位共3个,分别为农机监理站、农机管理技术研究推广站、乡镇农机站。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5人,遗属补助人员2人,行政离退休10人。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玉米丰产方秸秆还田、农机人员培训、拖拉机上户、驾驶员检审验及日常事务。
三、2016年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6年收入决算 1215.83 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112.76万元。减少原因:项目资金少于上年。
1、财政拨款收入 1215.83万元,比2015年减少112.76万元。原因同上。
(二)支出决算
2016年支出决算 1382.27万元,比2015年部门决算减少48.06万元。减少原因项目资金少于上年。
1、基本支出 336.08万元,比上年增加47.15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单位职工个人工资晋级进档。
2、项目支出1046.18万元,其中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08.4万元,玉米秸秆还田补助资金205.9万元。
3、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2016年农机监理费收入17074元整。
四、重点项目无
五、三公经费2016年决算3.03万元,比上年减少2.51万元。减少原因是由于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车改制度。
六、2016年决算政府采购无人机价格74500元整。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