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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YSZFWJ-2018-0508001 公开目录 汾阳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汾阳市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5-08
名    称 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汾阳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文    号 汾政发〔2018〕16号 主 题 词
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汾阳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局、办、中心,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山西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晋政发〔2018〕2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吕梁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吕政发〔2018〕4号)要求,结合土地资源市情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汾阳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按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吕梁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吕政发〔2018〕4号)执行。涉及我市的时间安排为:

(一)2018年第一季度开展准备工作,全面部署我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完成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建,人员、办公场所及设备的配备,调查方案的编制、经费申请预算、技术规范的制订。

(二)2018年6月前,确定调查试点乡镇,招投标确定调查作业单位和监理单位。通过试点经验,总结适合我市的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方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三)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组织开展剩余15个乡镇、街道的土地调查工作,村级权属界线接边工作。

(四)2019年6月至8月,完成全市土地调查及专项数据库的建设,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及专项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

(五)2019年9月至12月底,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等工作。所有调查成果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完善市级数据库建设。

(六)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汇总成果,形成上报省市级的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汾阳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全市土地调查工作,解决调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靳学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 俊 市政府副秘书长

董士元 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王 峰 市发改局局长

王晓飞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雷成才 市财政局局长

张景伟 市环保局局长

赵 军 市住建局局长

李树盛 市水务局局长

任淑宏 市农委主任

杨景保 市林业局局长

李智平 市统计局局长

吕佩锋 市交通局局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局地籍股股长宋基广同志兼任。

三、总体要求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组织土地调查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统计局负责涉及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协调提供涉及民政勘界、城镇建设、水利、林业、农业用地、环保、交通、测绘等方面内容。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必要时将各有关方面的力量集中起来,统一安排,确保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任务顺利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要把土地调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制定方案,落实经费,确保质量,严格验收,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调查工作。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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