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晋政办发〔2017〕39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吕政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市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三五”战略顺利实施,服务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招商引资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明确招商引资工作主管部门。市招商引资局是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牵头职能部门。负责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工作,制定、分解并督促落实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跟踪服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动落实招商引资各项政策,组织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督查和考核,推进落实市级层面重大合作协议等。
(二)形成招商引资合力。市直相关部门按照“管行业、也要管招商”的原则,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组织和推动行业招商。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落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将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好。“一区五园”是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要科学规划、创优平台、积极招商、搞好服务。要落实好《关于印发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的意见》(晋办发〔2017〕22号)文件精神,鼓励和调动汾阳籍在外人士回乡投资兴业的积极性,利用他们的信息资源和优势,引进好项目、大项目。积极发挥各类商会、协会招商引资平台和中介作用,拓展招商引资渠道。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
二、加强产业指引,做好招商规划和项目包装
(三)制定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市发改局牵头,研究制订《汾阳市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明确招商的重点和方向,科学指导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优化和更新目录。“一区五园”根据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指导目录,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进一步细化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
(四)制定招商引资规划。市招商局要围绕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认真研究全市产业配套需要,进行顶层设计,编制好产业规划,绘制招商地图,搞清“招什么”;聘请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有影响力的行业知名人士作为招商顾问,运用大数据手段,分析潜在投资者的背景资料、发展现状、总体战略规划和潜在投资意图,明确“从哪招”。
(五)做好招商项目策划包装。市招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项目的审核把关,采取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方法,认真做好招商项目的策划包装,提高项目对接成功率。
(六)搭建招商引资信息平台。以“山西投资信息服务平台”为依托,加快建设“汾阳投资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全市招商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建立招商资源信息数据库,与全省招商引资网络对接,实现招商资源实时共享,为供需双方搭建对接平台,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三、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系统定向精准招商
(七)做好传统招商。按照我市产业发展规划举办招商活动,组织参加省及国家举办的各类大型专业招商活动。通过座谈、联谊、主题推介等形式,开展主题招商活动。围绕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瞄准大项目、好项目、落地快、见效快的项目,大力开展组团招商、小分队招商。按照“产业基地化布局、集群化发展”的理念,大力开展产业模块化招商、产业集群招商、产业链招商、盘活闲置资产招商、以商招商。
(八)开展网上招商。招商引资工作要引入“互联网+”的工作思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门栏目和网页,以此为载体发布项目信息,开展商务交流,寻求合作伙伴。招商主体要主动在网络上寻找有价值的商业信息、合作项目与伙伴。逐步实现投资项目线上沟通、洽谈,线下签约、落地,实现传统招商方式向更为精准高效的互联网招商转变。
(九)探索市场化招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积极搭建“大数据招商项目决策和管理平台”,打造大数据精准招商新模式,实现数据驱动的市场化招商。要在落实上海东方龙商务公司委托招商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其他中介招商、代理招商、购买服务等专业招商服务外包新模式,通过与行业协会、专业咨询顾问机构、外方驻华机构等合作,促成项目合作,降低引资成本,打好招商引资组合拳。
四、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省、吕梁市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把政策用足用好,明确扶持对象及条件、扶持标准、受理机关、扶持期限、办理程序和时限,使投资者充分得到政策支持保障。
(十一)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政策。由市发改局牵头,全面系统梳理我市当前的财政、税收、科技、教育、土地、金融、投资、物流、人才等支持政策和水、电、气等要素政策,对标先进地区进行全面优化,使我市各类政策针对性更强、扶持力度更大、操作更简便易行。要在积极争取上级土地指标的同时,充分利用我市的闲置土地和车间厂房,合理调配资源,为项目快速落地提供便利条件。提升融资服务水平,全面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对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的资金支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续贷过桥资金等支持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的扶持资金池。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制定出台支持发展总部经济的政策措施,吸引跨国公司、央企和优势民企在我市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及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采购中心和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十二)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优化办事流程,全面实行投资审批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办理,加快实现网上办理。要积极创造条件,向投资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分析、项目代办、要素保障、投融资等全链条服务。设立、公布投资咨询和投诉受理专线电话,实行专人值守、首接负责制,对投资者的咨询和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给予解决答复。努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投资环境。
(十三)着力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着力推进开发区管理运行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和领导班子任期制、全员岗位聘任制、绩效工资制(“三化三制”)改革。加大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设运营开发区的路子,把开发区真正打造成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和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作用,对重大项目进行决策,“一事一议”放宽政策,重点推进。
(十五)明确部门职责。市招商局作为牵头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协调解决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改局负责项目产业政策审核和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国土局负责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土地供地政策、土地利用规划和用地标准;环保局负责审核相应权限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局负责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十六)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市招商局、发改局、经信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农委、文物旅游局等单位要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责、通力合作,加强在项目储备、签约、审批、开工、建设、投产等各个环节的协同配合,形成联动工作机制。每个签约项目要由一名市级领导牵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成立专门的项目落地推进组,对签约的项目定期会审,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的项目,及时报市主要领导审批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助项目方办理好各项手续,加快项目落地。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要提前向市招商局申报备案,市招商局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签约、谁负责”原则,加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力度。
(十七)建立督办机制。建立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电子督办系统,与省、吕梁市政府“13710”电子督办系统互联互通,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限时办结、超时预警、办结销号制度,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开工、建设。
(十八)建立考核机制。将招商引资工作继续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认真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意见》(汾发〔2017〕9号)文件精神,市招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汾阳市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考核招商引资的成效和质量,在考核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等指标的基础上,重点突出“招大引强、招新引优、招才引智”,加大重大项目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区域经济转型方面转型项目投资额、技术合同交易额占比的考核权重。
(十九)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市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用于市级招商项目前期工作补助、市级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市级组团参加的国内外招商引资及投资类展会活动、市级重点招商项目的包装推介及项目库建设、招商引资信息平台建设、购买社会服务和干部队伍培训等专项工作。
(二十)建立招商引资宣传机制。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围绕转型综改、创新驱动和塑造汾阳美好形象、推动汾阳全面崛起,把汾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政策与亲商、安商、富商的新环境宣传好、介绍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投资者信心。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将我市打造成为充满活力、要素集聚、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