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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
办理机构  汾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 东一环政务中心社保大厅
咨询电话 7337593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
受理接待时间  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姓名 胡艳富
收费情况  免费 负责人电话  7337593
  • 所需资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程序
  • 所需表格
  • 常见问题
  • 法定依据
  • 所需文件

    1、进行就业登记的劳动者申领《就业创业证》,应提供本人户口、身份和学历等有关证明、二寸红底照片两张,由用人单位统一申领。

    被用人单位招用的,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备案手续;

    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相关证明;

    2、进行失业登记的劳动者申领《就业创业证》,应按以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一) 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本人户口、身份和毕业(肄业)证明、二寸红底照片两张;

    (二)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除本条(一)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因停业、关闭、破产停止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除本条第(一)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停止经营的相关证明;

    (四)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除本条第(一)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外,应提供常住地居住证明和原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能够证明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相关材料。

    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因停产、关闭、破产停止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还应提供停止经营的证明。

    3、其他符合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但没有纳入失业登记范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本地户籍人员申领《就业创业证》,应办理求职登记,并按第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 受理条件

    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 办理程序

    1、审核劳动者填写的"《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查验有关资料;

    2、办理《就业创业证》

    3登录有关信息。


  • 所需表格
  •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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