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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受理接待
办理机构 汾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办理地点 汾阳市新建街东口
咨询电话 0358-7333922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受理接待时间  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姓名 张利民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负责人电话  0358-7333922
  • 所需资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程序
  • 所需表格
  • 常见问题
  • 法定依据
  • 所需文件

    1、被投诉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

    2、受到侵害的事实和具体投诉请求事项;

    3、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所、联系电话;

    4、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作证、服务证);

    5、其他有关证据原件及复印件(如《拖欠工资表》等)。

        为了您的诉求尽快解决,请推选1-2名工人作为委托代理人,请填写《授权委托书》并签字。



  • 受理条件

       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1、已经申请仲裁、起诉或经其他劳动行政部门查处的;

        2、提供、反映内容或要求及基本情况不明确的;

        3、没有提供线索且被投诉单位的违法事实不清的;

        4、不提供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及违法事实的;

        5、投诉内容经核查与事实不符的;

        6、投诉行为发生在2年前的;

        7、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或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的。



  • 办理程序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检查处理流程图

  • 所需表格
  • 常见问题

         无 


  • 法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