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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工种职工提前退休
办理机构  人社局社保股 办理地点 东一环政务中心
咨询电话 7333418 办理时限  每季度办理
受理接待时间  每季度第二个月的1-15日 负责人姓名 范震宇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负责人电话  7333418
  • 所需资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程序
  • 所需表格
  • 常见问题
  • 法定依据
  • 所需文件

    1、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本人档案

    4、职工提前退休公示、申报表

    5、养老保险缴费报告单


  • 受理条件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达到国家规定的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合同制工人。


  • 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工,须提交个人书面申请书。

    2、单位公示。单位对拟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要严格按规定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在本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公示场所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单位申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无误的拟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由职工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于每季度第二个月1-15日将所需资料和公示情况书面报告向人社局社保股进行申报。

    4、市人社局受理后经审核小组初审,报分管领导把关,经局务会研究确定后每季度末审批行文,行文后一周内报吕梁市局养老保险科备案。


  • 所需表格
  • 常见问题

    1、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不符,以档案最早记载年龄为准。

    2、职工工作岗位以劳动合同书、调资表等档案材料记载的工种及从业时间确定。

    3、职工在特殊工种岗位上累计工作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从业年限,才能办理提前退休。其中: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满8年。


  • 法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