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职工,须提交个人书面申请书。
2、单位公示。单位对拟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要严格按规定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在本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公示场所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单位申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无误的拟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人员,由职工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于每年6月将所需资料和公示情况书面报告向人社局社保股进行申报。
4、市人社局受理后经审核小组初审档案后,报分管领导把关,经局务会研究确定后,将有关资料上报吕梁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待鉴定结果做出后,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审批行文,行文后一周内报吕梁市局养老保险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