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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职工提前退休
办理机构  人社局社保股 办理地点 东一环政务中心
咨询电话 7333418 办理时限  每年度办理
受理接待时间  每年6月 负责人姓名 范震宇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负责人电话  7333418
  • 所需资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程序
  • 所需表格
  • 常见问题
  • 法定依据
  • 所需文件

    1、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本人档案

    4、职工提前退休公示、申报表

    5、养老保险缴费报告单

    6、医疗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复印件


  • 受理条件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达到国家规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合同制工人。


  • 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职工,须提交个人书面申请书。

    2、单位公示。单位对拟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要严格按规定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在本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公示场所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单位申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无误的拟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人员,由职工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于每年6月将所需资料和公示情况书面报告向人社局社保股进行申报。

    4、市人社局受理后经审核小组初审档案后,报分管领导把关,经局务会研究确定后,将有关资料上报吕梁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待鉴定结果做出后,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审批行文,行文后一周内报吕梁市局养老保险科备案。


  • 所需表格
  • 常见问题

    1、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不符,以档案最早记载年龄为准。

    2、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以吕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为准。


  • 法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