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职业介绍流程图
1、求职登记
对自愿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求职的劳动者:①审核求职者填写的"求职登记表",查验本人有关证明(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须查验职业资格证书);②登录求职信息。
2、招聘登记
对自愿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招聘人员的用人单位:①审核用人单位填写的"招聘登记表",查验用人单位有关证明;②登录招聘信息。
3、职业指导
对要求接受指导或需要指导的求职者:①进行政策咨询和岗位信息咨询;②进行职业能力测评,指导设计求职计划,辅导求职方法;③对需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负责推荐培训的部门。
对要求接受指导或需要指导的用人单位:①进行政策咨询和劳动力资源信息咨询;②辅导招聘方法,指导对招聘对象进行职业能力测评。
4、信息发布
对全社会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以专用海报、广告栏、活页夹、大屏幕、计算机终端、大众媒体等多种形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和求职信息。
5、查询服务 / 信息匹配
对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登记的求职者和用人单位:①按照求职者或用人单位的查询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职业供求信息;②主动将已登记的求职和招聘信息相互匹配,找到相互符合条件的信息。
6、推荐介绍
对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登记的求职者和用人单位:①根据求职者、用人单位选择的信息,与登记人员或单位联系,开出"推荐信",介绍面谈;②根据信息匹配的结果,与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联系,开出"推荐信",介绍面谈。
7、现场招聘
对要求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现场招聘的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台位,供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当面进行双向选择。
8、跟踪服务 / 信息反馈
对已接受推荐介绍服务的求职者和用人单位:①与用人单位联系,了解推荐的求职者面试结果;②介绍成功的,撤消登记,修改招聘信息和求职信息;通知负责就业管理的部门;③介绍不成功的,可安排再次推荐介绍,或接受职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