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符合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 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