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面申请;
2、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3、拟投入车辆、场站设施的资金来源证明;
4、运营方案和可行性报告;
5、载明服务质量、安全应急保障措施、票制票价、社会责任等内容的承诺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资料完善且真实
城市客运管理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申请材料后,交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予以批准的,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批准的,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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