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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办理机构  汾阳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办理地点 运管所业务大厅 
咨询电话  0358-3333019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受理接待时间  正常工作日 负责人姓名 张树林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负责人电话  0358-3333006


  • 所需资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程序
  • 所需表格
  • 常见问题
  • 法定依据
  • 所需文件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3、车辆证件:已购置车辆的,应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合格证明以及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参数及配置核查表,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还应提供车辆生产企业随车附带的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证明;拟投入车辆的,应提供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投入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登记、投入时间等;

    4、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或者个体运输业户安全运营承诺书


  • 受理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想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3、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超重型车组是指运输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的车辆,或者运输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的车辆;

     4、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车辆,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应当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5、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集装箱适应的车辆,车辆还应当具有古井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生产超作规程;

     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例会制度;

     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7、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8、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 办理程序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流程图  

          申请—申请材料受理—申请材料审核—实质性审查(现场勘验)—许可决定—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归档—配发《道路运输证》

      配发《道路运输证》所需材料:

      1、《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

      3、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

      4、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

      5、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合格证明;

      6、驾驶员信息;

      7、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参数及配置核查表;

       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还应提供车辆生产企业随车附带的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证明。


  • 所需表格
  • 常见问题

        无

  • 法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