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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设施行政许可权力
办理机构 汾阳市交通路政大队  办理地点  汾阳市东一环政务大厅
咨询电话  7228160 办理时限  20日
受理接待时间  正常工作日 负责人姓名  张伟
收费情况

 5元/平米/月

收费依据:(晋价费字)[2012]404号

负责人电话  7228160


  • 所需资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程序
  • 所需表格
  • 常见问题
  • 法定依据
  • 所需文件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3、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4、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5、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 受理条件

    1、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 

    2、不得影响行车视线和行车安全,不得妨碍公路养护和公路设施; 

    3、不得和公路标志相同或相似; 

    4、对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 办理程序

    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设施 行政许可权力运行流程图

  • 所需表格
  • 常见问题

      无 

  • 法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