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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办理机构  利用股 办理地点  市政府东楼
咨询电话  7223440 办理时限  20天
受理接待时间  工作日 负责人姓名  赵莉莉
收费情况  无 负责人电话  7223440

 


  • 所需资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程序
  • 所需表格
  • 常见问题
  • 法定依据
  • 所需文件

    1、办理供地手续申请及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规划预审

    3、政府决定划拨供地的会议纪要(政府同意划拨及是否缴纳划拨价款文件)及主管部门的证明(例是否属于非营利性项目)

    4、资金来源(1、财政局承诺、上级机关核拨资金文;2、乡镇政府承诺;3、村民委员会承诺乡镇加注意见。村民拆迁安置中需用地单位及所在村、乡镇(街道办)出具承诺书,承诺划拨土地仅用于村民安置,不得用作商品房买卖,否则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5、城建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写明具体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发改局立项文件

    7、环评手续


  •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 办理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批流程图

    1、办理供地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2、行政大厅受理

    3、勘测定界(勘界报告、图)

    4、地籍调查表、联签表

    5、局会审

    6、政府划拨领导组会议研究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前公示

    8、建设用地申请表

    9、一书四方案

    10、建设用地审批表

    11、签订划拨决定书、结果公示

    12、下发供地文、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 所需表格
  • 常见问题

      无

  • 法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