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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后工业及经营性建设项目预审
办理机构 国土局规划股  办理地点  市政府东楼308室
咨询电话  7223440 办理时限  20日
受理接待时间  工作日 负责人姓名  韩春杰
收费情况  无 负责人电话 7223440

 


  • 所需资料
  • 受理条件
  • 办理程序
  • 所需表格
  • 常见问题
  • 法定依据
  • 所需文件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样式由国土资源部制定);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用地面积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拟用地是否符合供地政策等;

    3、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的文件;

    4、规划部门意见;

    5、土地权属资料(与其他已批项目四至界线清楚,无争议,无重叠);

    6、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可研报告);

    7、成交确认书;

    8、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相关图件;

    9、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明;

    10、其它相关资料。

    备注: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项目,以及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应按要求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


  • 受理条件

    1、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有关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以及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是否已组织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并出具评审论证意见。


  • 办理程序

    土地出让后工业及经营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图

  • 所需表格
  • 常见问题

      无 

  • 法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