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括
1、本单位基本情况
汾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为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建制,隶属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2名(股级)。
地址:鼓楼北鼓楼苑一区
联系电话:7332355
中心下属市房管会,开发公司、交易所。
2、本单位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房地产管理、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和拆迁管理工作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依法实施房地产开发、拆迁、交易、产权产籍登记管理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3)负责房地产业的行政执法检查、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4)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房地产业政策以及住宅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和指导全市房地产经营活动和房地产市场管理。
(5)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研究拟定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镇制度改革,推动城镇住宅建设;负责安居工程项目的审查、申报并监督实施;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和社会低收入者的住宅建设;负责城市住房解困、廉租房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6)负责房地产的买卖、转让、抵押、交换、商品房预(销)售等交易管理;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物业行业管理和物业从业机构资质的申报、审批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