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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信息

(一)基本概况

1、基本情况

汾阳市煤炭工业管理服务中心是汾阳市人民政府实施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的直属部门,正科级建制。我中心共有编制71名,位于汾阳市东一环政务大厅5层,联系电话(传真):0358-7222413。

2、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发展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监督煤炭企业执行煤炭工业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生产建设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2)研究拟定煤炭工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的建议,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

(3)负责煤矿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调整生产系统的立项、可研、初步设计的申报、监督实施和竣工验收。

(4)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的申报和管理。

(5)负责煤矿六长的任命和考核,负责驻矿人员的日常管理。

(6)负责煤矿年度采掘计划审查、生产能力核定和图纸交换等采掘管理工作。

(7)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包括瓦斯、煤尘、水、火、提升、运输、采掘等安全管理。重点是“一通三防”的日常管理。

(8)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履行对煤矿生产、建设、安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整顿、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分解下达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进行考核;参与因采煤引起的矛盾纠纷的调查处理。

(10)负责煤炭生产的总量控制,负责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关闭矿井工作,收缴上报有关生产技术资料和申报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

(11)掌握、分析煤炭工业经济运行动态、汇集、分析和发布煤炭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负责煤炭行业综合指标的统计、上报。

(12)负责煤炭行业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行业科技成果申报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煤炭企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13)负责煤炭专项基金项目的立项、申报;负责煤炭准销票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煤炭企业安全费用和专项维简费的提取、使用和上缴,保障煤炭工业健康发展。

(14)承担全市煤炭行业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15)负责全市原煤、配煤及洗选、型煤加工产品经销等活动的行业管理及安全监管。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