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汾阳市农业委员会
单位简介
汾阳市农业委员会现有行政事业在册人员117人。行政编制22名,工勤编制2名,实际在册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编制131名,实际在册事业人员97人(其中事业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76人,工人20人)。
单位地址
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政府大楼4层
单位电话
0358-7223304
单位基本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农业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农业产业方案,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快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和加强农业名牧优商品生产基地建设。
3.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指导全市农业在社会化服务体系、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协调农村各种经济利益关系。
4.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耕地、草地、牧坡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保护利用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5.研究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试验示范及其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的有关事项,实施农科教结合战略。加强对村级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和负贡农业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农民科技素质。
6.主管全市农牧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7.加强农业信息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行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加强全市农业外经、外贸工作,组织有关科技交流与合作,推动农业对外开放工作。
8.组织实施省级、国家级农牧业项目工程建设。
9.承办市人民政府有关农业方面的涉外事务,综合协调市农业各局和涉农部门的工作。
10.组织引导全市农村改革和农村小康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宏观指导农村基层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小城镇建设。
11.担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