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汾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地卫生行政部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汾办发[2004]20号和汾编发[2004]6号文件要求,于2004年6月7日正式成立的事业性质,正科级单位。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占地面积4657平方米,建筑面积3478平方米,使用面积2956.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140.8平方米,检验用房628平方米。编制53人,现有人员39人,其中管理岗位2人;专业技术岗位33人(高级职称2名,中级职称10名,初级职称15名,其他6人);工勤岗位3人;会计1人。中心设一室9科,即办公室、防疫科、检验科、消杀地病科、健教科、公共卫生科、艾滋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门诊部)、接种门诊、慢病科。我中心是经吕梁市卫生局批准的具有资格预防性体检资质单位,是经省卫生厅验收合格的艾滋病初筛实验室,是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评审合格的资质认定实验室,这标志着我中心的各项工作已迈向了正规化的道路。
市疾控中心性质与职责:市疾控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履行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职责,负责疾病预防与控制、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等。
近年来,我市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大突破,大跨越,大发展。我中心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科学的氛围。极大地激发了我中心每一个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依靠科技进步,加大了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投入,购置了实验仪器设备,优化组合调整的实验室人员制定了中心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公正性声明和服务承诺。制定了认证的工作程序、方法、步骤,建立了内部质量评审和体系评审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对检测设备、检测方法、环境控制、样品管理及结果报告等环节均做出了具体严格的规定,实现了对检测工作质量的有效控制,经过我中心人员的共同努力,已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评审,通过了我中心实验室计量认证水质项目,实验室的资质认定,我中心是吕梁市疾控系统第一家,我中心的实验室建设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将为我市所检产品出据科学、公正、准确、有效的检验结果,我中心的检验工作正一步一个台阶健康向前发展。
经过多年来的运行,我中心各科各项工作已走向规范化发展的道路,中心以疾病控制为主线,紧跟时代、与时俱进、以人为本,深入进行体制、卫生服务的改革,充分调动全中心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逐步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报告系统和电话传真系统,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全市传染病疫情动态。传染病、免疫规划、地方病、综合卫生、健康教育、预防性体检、检验等工作正一步一个台阶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