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共汾阳市委、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汾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汾发〔2014〕17号),设立汾阳市文化局(挂汾阳市版权局牌子),正科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市文化局行政编制为10名,工勤人员编制为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总工程师1名。
汾阳市文化局现位于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政府大楼8层。办公室电话:0358-7333302
2.本单位基本职责
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扫黄打非”和体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