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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

汾阳市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9年12月,是国家法律确认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有6个参公人员。市残联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汾阳残联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市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汾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内设办公室、群宣股、康复股、纪检监察股、残疾证办理中心,财务股。1996年设立汾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设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亲友协会五个专门协会,各专门协会在汾阳市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汾阳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人道、廉洁、服务、奉献”为工作准则和职业道德,竭诚为残疾人服务。动员社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贡献力量。

办公室电话:0358-7333363

办证中心电话:0358-7332422

汾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具体位置:汾阳市洪南社营盘街

汾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职责

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四、沟通市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五、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六、协助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七、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九、联系、指导各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