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汾阳市地震局原是汾阳市地震观测站,1990年经汾阳县编制委员会〔1990〕6号文件批准设立,隶属汾阳县科委。2005年9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汾阳市地震局,正科级建制,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科级领导1名。2008年12月,吕梁市人事局吕人字〔2008〕211号文件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内设: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行政审批股)、应急救援股等四个股级机构。目前,我局现有在编行政管理人员3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科员1人;临时工2人。现址:永和西大街政府大楼。电话:7333809
本单位基本职责
(1)实施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和拟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拟订防震减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
(5)管理震害预测、震情和灾情速报及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6)参与震区救灾和制定重建规划;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8)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评价工作的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