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汾阳市司法局,位于汾阳市西河北路45号,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正科级建制。下设8个行政内设机构,3个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科、法制股、律师工作管理指导股、公证工作管理指导股、基层工作指导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司法鉴定管理股。3个下属事业单位有:汾阳市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山西博源律师事务所。目前全局实有41人,其中,公务员28人,事业人员8人,工人5人。办公室电话:7223673。
2、本单位基本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依法治市和法治汾阳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工作,指导检查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
(4)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承担有关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的公证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7)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
(8)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9)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和仲裁工作。
(10)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制工作。
(11)指导、监督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12)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以及涉港澳台司法行政事务工作。
(13)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14)参与全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