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汾阳市位于山西省晋中盆地西缘,西倚吕梁山,东濒汾河水,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太汾高速公路、307国道横穿市境中部。
汾阳市公安消防大队是一支有着革命优良传统的队伍,筹建于2005年6月,2007年1月投入使用,营区建设总投资638万元。前身为汾阳县公安局消防股,隶属于汾阳县公安局,人员为公安局职工。1984年隶属于武警部队后改为武警吕梁消防大队汾阳消防股,人员也相应的转为军人,目前为正营级大队。
大队现有41人,其中战士23人,干部8人,公安干警1人,文职9人包。部队营房位于汾阳市汾州大道,占地面积约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200平方米,主体为三层框架结构,其中一层为八间车库,二层为中队,主要用于战士居住和生活,三层为大队,主要用于大队办公,营区内还设有厨房、餐厅、澡堂、篮球场、训练塔等附属设施。
2、本单位基本职责
汾阳市公安消防大队担负着防火检查、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安全保卫、火灾事故调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职责。
汾阳市公安消防大队管辖全市16个乡镇街道办(其中乡2个,街道办5个,乡镇9个), 38个社区个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2017年全市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78家,机关团体4家;人员密集场所22家(其中宾馆8家、商场市场8家(美特好停业),学校3家、医院3家);易燃易爆单位32家(其中化工类4家、液化气6家,加油站22家);文物古建筑单位9家(其中国保6家、省保3家);其他11家。全市共有九小场所68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