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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政发〔2017〕37号

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吴晓东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2018-01-04   点击数:[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局、办、中心,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17〕58、59、60、62号和汾组函字〔2017〕28号文件通知,经2017年12月18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吴晓东同志任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杨成迅同志任市供销联合社主任;

任 慧同志任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

任云峰同志任汾阳市医疗集团法人代表。

免去:

任汾平同志市供销联合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王志明同志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 福同志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冀中娟同志市体育场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