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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汾阳市农经服务中心 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信息提供日期:2017-09-03   点击数:[ ]


一、部门基本情况(包括机构设置人员、车辆、资产等)

汾阳市农经中心为汾阳市直属全额事业(参公)单位,正科级建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7名。临时工2名(其中司机1人,内勤人员1人),公车1辆。年末资产总计15135474.47元,其中流动资产14666167.97元,非流动资产469306.5元。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年终农经业务报表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有效的依据。

(二)认真抓好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工作,全面规范“村财民管乡监督”会计电算化式的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工作,大力开展财政转移资金、支农惠农资金、农民负担、新农村、示范村等一年一度审计工作。加强农经队伍的业务培训,加强届后村级干部的农村政策培训,全面提升农村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摸清底数,进一步规范完善二轮土地延包以来的土地承包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工作,搞好纠纷调处,深入贯彻落实《仲裁法》,宣传《仲裁法》,执行《仲裁法》,公开、公平、公正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四)积极宣传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山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进一步加大争取项目资金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典型培育和示范的推广力度。

(五)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突破性地抓好土地流转管理及其土地承包确权工作。规范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六)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七)按省农业厅暂行意见、吕梁市农经局和汾阳市委市政府的安排,积极开展家庭农场的认定、上报和发证工作。

三、2016年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6年收入决算1811.88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1352.1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1811.88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1352.18万元。主要原因是1.新录入参公人员2人,2.支付本级财政负担的公益岗位人员工资,3.公车改革后新增其他交通费用,4.土地确权工作引起经费开支增加。

2、政府性基金0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元。

3、财政专户0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元。

(二)支出决算

2016年支出决算632.39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390.04万元。

1、基本支出83.88万元。其中2016年人员支出比2015年增加79.0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录入参公人员2人,以及支付本级财政负担的公益岗位人员工资;2016年日常公用支出比2015年增加4.8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新增其他交通费用。

2、项目支出比2015年增加了306.17万元,主要原因是土地确权工作引起经费开支增加。

(三)非税收入征收决算

2016年没有收费征收非税收入。

四、2016年重点项目支出决算编制情况

2016年我中心没有重点项目支出决算。

五、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项目

2015

2016

决算

预算

决算

公务接待

2421

15000

1497

公务用车

30651

90000

19346.16

33072

105000

20843.16

三公经费下降原因:

1、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

2、严格控制公务用车:

3、严格控制公款接待:

4、严格执行外出学习、考察的相关规定。

六、2016年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6年无政府采购.。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土地确权:对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的完善,明确所承包耕地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并完善合同颁发证书。

三资: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资源、资金。

一事一议:指农村兴办某一项公益事业采取向农户筹资和财政奖补的办法来办理。

 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农经服务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