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局、办、中心,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17〕8号文件通知,经2017年5月8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
袁凯同志市公安局肖家庄派出所所长职务。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8日
上一条: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冠楠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下一条: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田伟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